操召明(高河鎮騎龍社區居委會黨總支黨員代表):我是基層的老百姓,我身邊也有很多事情涉及法律,我自己也經歷過。比如,我的車子有一次被人追尾了,對方是弱勢群眾,但我車子已經參加了保險。無論站在情還是理的角度,該賠的我肯定會賠的。今天看的這個刑事審判案件,我很有感觸,被告人年紀尚小就觸犯法律,與家庭教育很有關系,學校教育也有責任。犯罪金額雖然才一千多元錢,但這一生就因此留下了污點。所以在法律宣傳上也要更加普遍,以擴大宣傳面。
劉勁松(縣人大辦公室信訪科科長)
人民陪審員的感悟:調解工作的“情理法”